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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归责法律法规是该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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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医疗纠纷归责的法律依据是:《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受到伤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最高人民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条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第2种观点: 医疗纠纷归责的法律依据是:《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受到伤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最高人民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条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发生医疗纠纷后,可以去下列部门来协商解决:1、医院医务科; 2、医院办公室; 3、当地卫生局; 4、县人民调解中心医患纠纷调解室; 5.人民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二十五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报告、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患者要求查阅、复制前款规定的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及时提供。

第1种观点: 医疗纠纷归责的法律依据是:《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受到伤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最高人民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条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第2种观点: 医疗纠纷归责的法律依据是:《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受到伤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最高人民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条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以下情况需要承担赔偿责任:1、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2、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3、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4、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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