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是否好办,需要看自己是否符合条件,只要是符合相应条件的就好办。根据法律的规章,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能实现就业的人员。以下的人员可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指正在享受低保待遇的人员;,2、 “4050”人员:指初次申请时女年满40周岁、男年满50周岁的人员;,3、 特困职工家庭人员:指持有《特困职工证》的家庭成员;,4、 残疾人员:指持有《残疾人证》的人员;,5、 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指所有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人员均处于失业状态,且无相对固定收入的城镇家庭成员;,6、 农村零转移家庭人员:是指所有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和转移就业愿望的人员均未实现转移就业,且无相对固定收入的农村家庭成员;,7、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指最近一次失业登记到申请认定时已连续失业1年及以上的人员;,8、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被征地农民:指因将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后,依法给予被征地农民补偿,经地方政府确认并纳入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范围的人员;,9、军队退役人员:指持有部队退役证明的人员;,10、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指由扶贫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农户家庭成员;,11、优抚对象家庭人员:指领取定期抚恤金且无固定收入的残疾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等。优抚对象家庭人员包括优抚对象本人及其父母、配偶和子女。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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